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功能(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15〕26号)精神,提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与国家药管平台互联互通标准化水平,促进省级平台规范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于2016年6月6日在京举办全国药物信息与平台建设工作培训会。全国31个省(区、市)药政处和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80余人参加了培训。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药物信息管理处负责人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培训了4方面内容,一是《国家药管平台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联通标准化方案》(简称《标准化方案》),该方案以《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省级实施方案》(国卫办药政发〔2015〕20号附件)为基础,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的药品分类编码与基本数据库信息、数据上传情况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报告制度试点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6〕384号)精神,根据卫生计生人口健康信息化的要求,统一使用相关代码,提高标准化水平。二是《国家药管平台基本数据库(3.0版)》升级说明,3.0版数据库在2.0版基础上新增了1万余条药品,并对部分药品信息进行调整,升级后的数据库共包含17万余条药品信息,每条药品拥有唯一的药品编码,要求各省在《标准化方案》下发后统一使用。三是培训了短缺药品监测报告制度及相关表格的填报上传,包括哨点医院监测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监测内容,以及监测数据上传的相关要求。四是介绍了《国家药管平台月度信息反馈表》,使各省及时了解本省数据上传情况,及早发现上传的异常数据,为各省改善数据质量提供参考。
会上,统计信息中心药物信息管理处负责同志向各省参会代表展示了2015年度药品采购数据初步分析结果,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介绍了网上交易结算支付系统,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介绍了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管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介绍了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平台,并与参会代表做了经验交流。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韩会学处长在总结讲话中介绍了近期药政工作动态,进一步强调了药品短缺监测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